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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簽合同了,我不想,我不喜歡在一個地方穩定的生活,我不想這樣約束.
3年,1年我都受不了,這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.這個禮拜就要給校長了
我知道,我也要快辭職了.如果簽合同,我還會去泰安,我不喜歡.
其實人真的很奇怪,當初是自己說的希望自己能在外面又自己的天地
可是到現在又機會了,去不想在去了
可能是因爲這不是我真正內心所喜歡的工作吧.
我越來越相信自己了
這四個月,哭過,後悔過,也很多次不想去干
可我都一步的做到了,得到了認可.可我已經覺得沒有興趣了
我學不到更多的東西.
谷云還是會干她的校長.我也沒什麽可想的.終究是給別人打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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